「我媽過世兩年了,土地還在公同共有,我急著用錢,能不能拿去抵押借款?」
這是我們在板橋總部接待時,幾乎每個月都會聽到的問題。類似的困境還有:
- 「繼承的土地在新莊副都心附近,兄弟姊妹六個人,有一個在美國聯絡不上,我能不能單獨去銀行貸款?」
- 「板橋四川路的老房子還在我爸名下,法院說要辦繼承登記,但三兄弟意見不合,土地現在卡在公同共有,這塊地就這樣廢掉了嗎?」
我們在新北板橋深耕超過 10 年,看過太多家庭因為遺產沒有及時分割,土地被「凍住」好幾年,既不能貸款、又不能出售,眼睜睜看著行情一漲再漲卻動彈不得。今天這篇文章,我們就從實務角度,幫台灣地主徹底搞清楚:公同共有遺產土地未分割之前,到底能不能設定抵押?要怎麼解套?
---先搞懂「公同共有」與「分別共有」的本質差異
很多地主以為「反正土地登記上有我的名字,我就可以做任何事」——這個認知在公同共有的情況下是完全錯的。
公同共有:每個人都沒有「自己的那一份」
《民法》第 827 條規定:「公同共有人之權利,及於公同共有物之全部。」白話講就是:你和另外三個兄弟姊妹的繼承土地,每個人的持份都涵蓋整塊地,但每個人又都沒有可以獨立處分的那一格。你無法說「這角落是我的」,更無法單獨拿去抵押或出售。
實務上,銀行在審核抵押設定時,只要地籍謄本上顯示「公同共有」,幾乎 100% 不接受單一繼承人申請貸款。這不是銀行刁難,是法律結構造成的障礙。
分別共有:每個人有明確的應有部分比例
相比之下,《民法》第 817 條的分別共有,每個共有人有明確的「應有部分」(例如 1/3、1/4)。雖然分別共有的持分抵押也有限制,但至少在法律上是可行的路。板橋是寶璣總部所在,我們最常碰到的情況是:地主完成遺產分割協議、把公同共有轉換成分別共有之後,立刻就能去跟銀行談抵押貸款,整個程序約 2 到 4 個月。
公同共有的「全體同意原則」
《民法》第 828 條第 2 項規定:「公同共有物之處分及其他之權利行使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應得公同共有人全體之同意。」白話翻譯:不管是賣地、設定抵押、出租,全部都要所有繼承人點頭,少一個都不行。這就是為什麼只要有一個人在國外、失聯、或刻意不配合,整塊地就會永遠卡住。
公同共有未分割,設定抵押的三種情境分析
情境一:全體繼承人同意共同設定抵押
《民法》第 828 條雖然嚴格,但它同時規定「得全體同意」就可以處分。也就是說,如果繼承人三兄弟全部到場,共同簽署抵押設定書,銀行在法律上是可以接受的。
實務上,這條路最大的障礙不是法律,而是人。板橋四川路一帶的老公寓繼承案,我們處理過繼承人多達 7 人的案例,要在同一天讓 7 個人都到場簽字,光是協調就花了將近 3 個月。貸款利率一般落在 2.5% 至 3.5% 之間(視銀行與擔保品條件而定),最終核貸成數也因為「公同共有抵押」風險較高,通常比一般個人名義低 10 至 20 個百分點。
情境二:先辦理遺產分割,轉為分別共有再抵押
這是我們最推薦的解套路線。透過遺產分割協議或法院判決分割,把公同共有土地轉為各繼承人名下的分別共有持分,之後每個人可以就自己的應有部分依法設定抵押。
根據本公司 10 年實戰經驗,從啟動分割協議到完成地政登記,若繼承人全數配合,最快約 45 到 60 個工作天可以完成;若需要透過法院裁判分割,時程拉長到 1 至 2 年不等。新莊副都心一帶的持分土地,完成分割登記後市場收購行情大約落在每坪 80 至 130 萬元之間,抵押貸款的銀行評估價值也會因為「可明確識別持分」而更有利。
情境三:單一繼承人的「應繼分」能不能單獨抵押?
這個問題很多人問,法律答案是:嚴格說來,公同共有狀態下不存在可以單獨計算的「應繼分比例」對應的物權,因此也無法單獨設定抵押。但有一個實務上的變通——部分銀行或私人資金方,會接受以「繼承權利」作為質押標的,而非土地本身的物權。這條路利率通常偏高(年息 8% 至 15%),且風險較大,我們通常不建議作為首選,僅在緊急周轉時作為短期過渡。
---解套流程:從公同共有到可以自由抵押,要走哪些步驟?
標準流程(繼承人全數配合)
- 調閱地籍謄本與繼承系統圖:確認土地現況、繼承人名單、是否有遺囑或特留分爭議。(約 3 至 5 個工作天)
- 召開繼承人協調會議:確認分割方案——是按應繼分比例分割為分別共有,還是協議某人取得特定部分。(視人數與意願,2 週至 3 個月不等)
- 簽署遺產分割協議書:由地政士或律師撰擬,全體繼承人簽名蓋章,若有未成年人須另辦監護程序。
- 辦理繼承登記 + 分割登記:向地政事務所申請,通常 15 至 20 個工作天完成。
- 取得各人名下持分謄本:此時每個繼承人的土地已轉為分別共有,可獨立洽談銀行抵押貸款。
- 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:以分別共有持分為擔保,一般核貸時程約 10 至 20 個工作天。
六都繼承土地設定抵押行情與難易度對照
| 地區 | 代表區域 | 分割後持分收購行情(萬/坪) | 公同共有解套難易度 | 銀行抵押核貸成數參考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台北市 | 大安路、信義計畫區 | 200 至 400 萬/坪 | ★★★(繼承人多,協調難) | 5 至 6 成 |
| 新北市板橋 | 新板特區、四川路 | 80 至 145 萬/坪 | ★★(本地繼承人居多,相對好談) | 5 至 6.5 成 |
| 新北市新莊 | 新莊副都心、中正路 | 70 至 130 萬/坪 | ★★(同上) | 5 至 6 成 |
| 台中市 | 台中七期、西屯路 | 60 至 120 萬/坪 | ★★(中部繼承人分散) | 4.5 至 6 成 |
| 高雄市 | 三民、苓雅 | 25 至 55 萬/坪 | ★(南部地主較願意協議) | 4 至 5.5 成 |
※ 以上行情為 2024 至 2025 年參考區間,實際數字依個案條件、坪數、持分比例、開發潛力而有所不同。
---實務案例|板橋四川路六兄弟的公同共有解套之路
張家六兄弟的父親在 2019 年過世,留下位於板橋四川路二段的一筆土地,面積約 58 坪,全部登記在公同共有名下。六兄弟中,老大在高雄從商、老三旅居加拿大,其餘四人在板橋本地。老大因生意周轉需要,急著想把這筆土地設定抵押貸款,跑了兩家銀行都被打回票——原因就是「公同共有,須全體同意」。
2021 年初,張老大透過朋友介紹找到寶璣建設。我們接案後第一步,先幫他調閱完整謄本與繼承系統圖,確認六兄弟的應繼分各為六分之一,土地當時公告地價約 35 萬/坪,實際市場收購行情落在每坪 105 至 115 萬元之間,整筆土地市值約 6,090 萬至 6,670 萬元。
第二步,我們協助聯繫旅居加拿大的老三,透過視訊會議說明各選項的利弊——包括繼續持有、協議分割各取持分、或整筆出售。老三起初態度保留,主要顧慮是擔心分割後自己的 1/6 持分(約 9.67 坪)在市場上不好處理。我們向他解釋,板橋四川路一帶因為鄰近新板特區,整合開發需求高,持分收購商積極,9.67 坪的持分在當時行情下約值 1,015 萬至 1,110 萬元。
協調過程歷時約 3 個半月。最終六兄弟達成協議:辦理繼承登記後,轉為分別共有,各持六分之一;老三委託寶璣直接協助持分出售,以每坪 112 萬元成交,老三實拿約 1,083 萬元;老大取得自己的 1/6 持分登記後,順利向銀行設定抵押,核貸 480 萬元,解決了資金周轉問題;其餘四兄弟持分則繼續持有,等待整合開發時機。
整個案件從寶璣接案到老三持分完成交割,共歷時約 5 個月,律師與地政士全程把關,沒有任何一個繼承人因為資訊不對等而在事後反悔或提出爭議。
---常見問題 FAQ
Q1:繼承土地還在公同共有,我完全不能做任何事嗎?
不是完全不能做,但能做的事非常有限。依《民法》第 828 條,公同共有物的「保存行為」(例如修繕圍牆、繳納地價稅)不需要全體同意,但涉及「處分」或「設定物權」(包括抵押)就必須全體點頭。所以第一步建議先確認繼承人名單,儘早啟動協議分割程序。
Q2:其中一個繼承人不配合,我能不能先去法院告他?
可以。依《民法》第 823 條,任何共有人都可以向法院請求「裁判分割」,不需要其他人同意。但法院程序通常需要 1 至 2 年,費用與時間成本都高。板橋是寶璣總部所在,我們最常碰到的是先透過專業協調讓不配合的繼承人了解利弊,80% 的案子在訴訟前就能解決,建議先試協議再考慮訴訟。
Q3:公同共有的土地,地價稅怎麼繳?萬一有人不出錢怎麼辦?
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是全體公同共有人連帶負責,稅捐機關通常只發一張稅單。實務上常見某個繼承人單獨墊付,再向其他人求償;若有人長期不繳,墊付者可依民法規定請求不當得利返還。遇到這種情況,儘快辦理分割才是根本解決之道。
Q4:公同共有土地可以直接出售嗎?不一定要先分割?
可以,但同樣需要全體同意。若全體繼承人都同意整筆出售,可以直接以公同共有名義辦理所有權移轉,不必先走分割程序。新莊副都心一帶就有案例是繼承人協議後整筆出售給建商,省去分割程序,時間更快。但前提是所有人都要到場或出具授權書,缺一不可。
Q5:我聽說「應繼分」可以單獨買賣,那公同共有的應繼分可以賣給別人嗎?
《民法》第 1148 條的應繼分是「繼承權利」的概念,在辦完繼承登記之前,確實可以買賣「應繼分」,但買方取得的是一個債權性質的權利,還不是土地的直接物權。完成繼承登記並轉為分別共有後,才能依一般持分土地的方式進行買賣或抵押。若您有急售或急貸需求,建議先諮詢專業,避免因程序錯誤導致交易瑕疵。
Q6:板橋附近的公同共有遺產土地,寶璣可以協助整合收購嗎?
可以。寶璣建設專辦公同共有、持分土地、祭祀公業等複雜地權整合案,板橋、新莊、三重、中和、土城等新北市各區都有實績。我們提供初次諮詢完全免費,在收到完整土地資料後,5 個工作天內提供書面報價,律師與地政士全程把關,不讓地主在資訊不對等下吃虧。
---結論:公同共有不是死局,是一道需要鑰匙的鎖
許多地主看到「公同共有」四個字就覺得頭大,覺得這塊地從此廢了。但根據本公司 10 年實戰經驗,公同共有遺產土地最終都有路可走——差別只在走哪條路、花多少時間、以及有沒有人幫你把每個繼承人的利益說清楚講明白。
法律結構上,公同共有的確設定了「全體同意」的高門檻,《民法》第 828 條不是你的敵人,它只是在保護每一個繼承人不被少數人架空。真正的關鍵在於:你有沒有一個能讓所有繼承人都覺得公平、願意坐下來談的第三方專業人士。
如果您在板橋、新莊、三重、中和、或台北信義計畫區、大安路一帶有公同共有遺產土地尚未解決,歡迎直接聯繫寶璣建設板橋總部。我們提供初次諮詢完全免費,收到完整地籍資料後,承諾在 5 個工作天內提供書面評估報告,律師與地政士全程把關,讓您在最短時間內看清楚自己手上的土地到底有多少籌碼。
「公同共有不是命運的終點,是等待一把正確鑰匙的鎖——而那把鑰匙,叫做專業整合。」